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属于加速折旧吗?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)规定:“三、折旧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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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,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,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,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。”
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属于加速折旧吗?可以按上述规定加计扣除吗?
答:(1)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属于加速折旧优惠政策。(2)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(二)项的规定。